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保护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城市规划区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本条例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第三条本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保障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房屋产权登记、确认、监督与房屋产籍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屋产权,是指房屋所有权及他项权。本办法所称房屋产籍,是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及时准确地掌握产权产籍的变动情况,依法保护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城镇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建筑的各类房屋的产权产籍管理。第三条城镇房屋的产权与该房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实行权利人一致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