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结果: 共找到7条关于 生猪屠宰 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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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

《山东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7月25日省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山东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公布,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有关;...

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

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的数量、布局等内容。设立(包括新建、迁建,下同)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应当符合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第十条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的选址,应当符合规划、建设、土地、环境保护、动物防疫、食品安全等方面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

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哈尔滨市生猪饲养屠宰检疫销售管理条例》的决定 附:第二次修正本

对《哈尔滨市生猪饲养屠宰检疫销售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条第二款:农民饲养、屠宰生猪用于自食的,不适用本条例。二、第四条第二项修改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及法律授权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生猪饲养、防疫、检疫工作的监督管理。第三项修改为: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

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

经二00四年十月二十二日省人民政府第十五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二00四年十月二十二日第一条为加强畜禽屠宰管理,保证畜禽产品质量,保障公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屠宰实行分类管理、区域授权的定点屠宰;...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黑龙江省屠宰税征收办法》等五部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经二00五年三月二十四日省人民政府第二十二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2005年3月2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以下规章:1、《黑龙江省屠宰税征收办法》(一九九五年六月二十六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三号发布一九九六年;...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哈尔滨市生猪屠宰和销售管理办法》的决定 附:修正本

经2004年3月31日市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5月10日起施行。二○○四年四月八日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哈尔滨市生猪屠宰和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下列修改:一、第一条内容修改为:为加强生猪屠宰和销售管理,杜绝病害肉流入市场,保障市民健康,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牛羊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的公告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牛羊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牛羊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1225-2017,自2017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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